关于举办2019年校园十佳歌手大赛的通知
发布人:njgdtw  发布时间:2019-03-19   浏览次数:209

关于举办“弘扬五四精神唱响新时代

2019年南京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校园十佳歌手大赛的通知

  

各系部:

为纪念“五四”青年运动100周年,继承和发扬“爱国、进步、民主、科学”的五四精神,进一步推动校园文化建设,营造健康向上的文化氛围,为我校学生提供一个展示才艺的舞台。决定于举办2019年校园十佳歌手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本次校园歌手大赛以育人为宗旨,通过比赛培养学生良好的审美情趣,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引导学生演唱反映校园生活和积极向上精神风貌的歌曲,展示我校学生良好素质,推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参赛对象

全体在校学生

三、比赛时间

2019年3月10日至4月8日

四、内容和形式

1.比赛形式以独唱为主,唱法不限,不接受重唱,组合、合唱形式的报名。演唱过程中可以有伴舞,伴奏可以采用钢琴和伴奏带,不建议现场乐队伴奏。时间原则上限制在5分钟以内。

2.每个选手限唱一首作品,参赛曲目要能反映丰富多彩的校园生活和当代青少年学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崇高的理想追求、高雅的审美情趣、丰富的精神生活以及良好的艺术能力。

3.参赛选手自行准备着装,要求整齐、大方、得体。

五、评分标准

歌曲内容(10分)、音色音质(30分)、演唱技巧(40分)、仪表仪态(10分)、综合素质(10分)。

六、时间安排

比赛分初赛、决赛两个阶段进行:

1.初赛阶段: 2019年3月29日前

由各系部在原有十佳歌手的基础上,举行系部初赛,每系部评选出3名优胜选手参加决赛。

2.决赛阶段: 2019年4月8日15:30

各系部推荐的选手举行现场比赛,通过现场评审打分的形式确定比赛名次,并择优推荐参加市级比赛。

七、奖项设置

1.本次十佳歌手大赛进入前十名的选手为本届十佳歌手;另设最佳台风奖一名,最佳人气奖一名,最具潜质奖一名。

2.其余进入决赛的参赛选手现场如不出现重大失误将获得优秀歌手荣誉。

3.获得十佳歌手的指导教师颁发优秀指导教师荣誉证书。

八、相关事项及要求

  

1.高度重视,大力宣传。本次大赛是我纪念五四青年运动100周年的一次主题活动,通过大赛激励和动员我校学生继承和发扬五四精神,展示学生素质教育的成果。各系部要充分认识此项活动的重要意义,提高思想认识,积极争取学生的大力支持,让更多勇于挑战自我、有志展示自我才华的青少年学生能积极参与。

2.精心安排,狠抓藩实。各系部要把本次大赛作为繁荣校园文化活动的重要内容,积极挖掘和培养文艺骨干,认真物色和选拔优秀歌唱选手参加比赛。

3.3月29日前将附件内容汇总送校团委。

  

附件:2019年南京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校园十佳歌手报名汇总表

  

  

  

校团委  学生工作部

2019年3月10日

  

  

  

  


2019年南京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校园十佳歌手报名汇总表

  

序号

系部

姓名

性别

班级

参赛歌曲

时长

指导教师